My Life as Open Source

Despite all my rage I am still just a rat in a cage

星期六的kindermusik 課的quiet time,因為只得導師一人帶領,既要播歌又要鋪地毯,所以遲了一點開天花板的mirror ball,朗朗仔急得指著天花板丫丫叫,老師連忙說知道了,弄得滿堂都笑朗朗心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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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幾天朗朗大概是出牙仔,今次應該是近大牙位置,除了不時將手指往口裡不斷挖,牙肉不適令他不想咀嚼,將粥粥的肉末含在嘴裡,直到最後才吐出;牙肉不適令朗朗仔這星期食得少一點,午睡亦少了一點;牙肉不適令朗朗仔在假日裡不時要食媽媽奶,對於這些異常的表現,我和嫲嫲都猜,一定是牙仔作怪。牙仔殿下,你趕快冒出來可以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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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晚回家路上,爹爹買了無花果茶解渴,朗朗又要飲,每次飲之前我們要他說了很多字,例如「姨姨」、「爺爺」,最後是「比」,初初他說了「悲」,我們要他再講過,朗朗仔氣壞了,大聲地擲出「比!!!」,最後當然如他所願,「比」朗朗仔飲無花果茶啦。

Angel wording

警方搜印有社團名稱的文化衫之新聞竟然有人大呼「扼殺創意」!?又指文化衫只是「踩界」而已,不知道大家細路仔時有沒有玩過這樣的遊戲,明明是想講粗口,但又不敢大刺刺的講,例如:「你個 冚家剷…晒光頭」此為「踩界」,學梁女士話齋,法律是講究「wording」的,所以話人「你個 冚家剷」就不止是「踩界」而是「越界」了。

事件有幾個教訓:
智慧的就不會為社團宣傳。
創意的就不會只印上社團名而是玩野的「月入14K」。
有點法律常識的就不會以身試法。

再者,論創意,延伸閱讀:14K 案

注意:以下母子對話內容含extreme 肉麻成份,頂唔順者會當場噴飯嘔血不止,厲害過含笑半步釘同五雷穿心掌,guts 少者勿看。(連我自己都頂唔順!)

Spoiler Alert

餵完朗朗仔食奶,他累得睡在床上,想起做左奶媽咁耐,雖然明知阿仔好鍾意食媽咪奶奶,朝早同夜晚會定時定候走來扯開我件衫,用個頭仔「翁」我心口同時面容扭曲肉緊地叫:「奶奶奶奶奶奶奶!」,不過一直我都無問過阿仔媽媽奶奶好唔好味?所以剛才就試問一句:「媽咪奶奶好味嗎?」朗朗仔聞言即時爬起身坐起來點頭,然後大笑一番,我大喜,接著他又睡下來,於是我連番問了四次「媽咪奶奶好味嗎?」,他四次都爬起身點頭回答,做左奶媽咁耐,呢次真係好開心,個心甜到漏!真係sweet 到爆呀!朗朗仔你果然係識食過蔡樣同韜韜!媽咪有你呢粒寶貝仔每天開心到只係識得笑到見牙唔見眼!!!

朗朗仔,媽咪真係「巧開針」!!!講講下先發覺自己語無倫次之餘仲有點眼濕濕流眼淚添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