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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星期五和陳氐伉儷談到這問題,最後我們都沒有甚麼定論。最近對很多事有意見,例如看不過Apple 近年來的作風,包括大幅度把舊OS的吉祥物取消,控告三家rumor site及其email provider,控告ADC member入聯邦法院,悄悄地將iTunes 的分享音樂程度收窄等等,只是,要是把這堆不滿發洩,卻換來別人一句「咁唔鐘意,咪用丫笨」
同樣地,對藍灣半島的杏花樓某侍應服務態度不滿(不親切也不誠懇,茶餐廳伙記食住煙都會問你幾位,食d乜,杏花樓某侍應是啞的),又是一句「咁唔滿意,咪用去食丫笨」
對於特首,香港政制發展不滿,對立法有意見,也有人說「對政府咁多不滿,唔好做香港人丫,移民囉!」就連譚惠珠曾公開說過「任何一個提倡『香港不需要就《基本法》第二十三條立法』的法律工作者,都不配做中國公民!」對於這些回應我是特別反感,當那一個國家的國民是個人選擇,是人權,配不配和做不做和有不同意見沒有關係,也覺得說出回應的人不尊重人權。
我真不明白,為甚麼對某事只不過有一點不滿,就一定要不接受它?我覺得這是不合邏輯的,接受一件事,不一定要百分百地接受,遇到不滿提出,也是想它進步或改善,而不是完全鬧翻。為了對待不合邏輯的回應,我決定以後在心裡說:「咁覺得我的意見有問題,咪聽丫笨」
當日今日:- 2011: 狐狸先生幾多點?(0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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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:31 on April 12th, 2005
同感!
不過,我又真的覺得如有看官不愛看我的blog,就”咪看丫笨!”
>p
15:24 on April 12th, 2005
唔一樣o既,個blog 係你自己的地方,唔歡迎人來看尚可以。但係香港不是私人地方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