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 Life as Open Source

Despite all my rage I am still just a rat in a cage

上星期五和陳氐伉儷談到這問題,最後我們都沒有甚麼定論。最近對很多事有意見,例如看不過Apple 近年來的作風,包括大幅度把舊OS的吉祥物取消,控告三家rumor site及其email provider,控告ADC member入聯邦法院,悄悄地將iTunes 的分享音樂程度收窄等等,只是,要是把這堆不滿發洩,卻換來別人一句「咁唔鐘意,咪用丫笨」

同樣地,對藍灣半島的杏花樓某侍應服務態度不滿(不親切也不誠懇,茶餐廳伙記食住煙都會問你幾位,食d乜,杏花樓某侍應是啞的),又是一句「咁唔滿意,咪用去食丫笨」

對於特首,香港政制發展不滿,對立法有意見,也有人說「對政府咁多不滿,唔好做香港人丫,移民囉!」就連譚惠珠曾公開說過「任何一個提倡『香港不需要就《基本法》第二十三條立法』的法律工作者,都不配做中國公民!」對於這些回應我是特別反感,當那一個國家的國民是個人選擇,是人權,配不配和做不做和有不同意見沒有關係,也覺得說出回應的人不尊重人權。

我真不明白,為甚麼對某事只不過有一點不滿,就一定要不接受它?我覺得這是不合邏輯的,接受一件事,不一定要百分百地接受,遇到不滿提出,也是想它進步或改善,而不是完全鬧翻。為了對待不合邏輯的回應,我決定以後在心裡說:「咁覺得我的意見有問題,咪聽丫笨」

當日今日:
  1. 2011:  狐狸先生幾多點?(0)
  2. 2008:  假如我不是女人(8)
  3. 2007:  燃えろ! 応援団2 キタ!!(5)
  4. 2007:  外國壽司(14)
  5. 2007:  每日一囧 - 比賽(9)
  6. 2002:  怪夢(0)
  7. 2002:  Pouch for iPod(0)
  8. 2002:  何苦呢(0)
  9. 2001:  I want to believe (0)

2 Comments

  1. 同感!
    不過,我又真的覺得如有看官不愛看我的blog,就”咪看丫笨!”
    >p

  2. nikita
    15:24 on April 12th, 2005

    唔一樣o既,個blog 係你自己的地方,唔歡迎人來看尚可以。但係香港不是私人地方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