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y Life as Open Source

Despite all my rage I am still just a rat in a cage

年前得有一面之緣的網友栩可爸媽邀請,參與圖書出版項目,收益捐給慈善團體,自己只需寫數百字文,既能過一下出書的癮,又能做善事,委實一舉兩得,合符經濟原則之美事也!在下文采與其他博客相比屬「目不識丁」之列,竟獲邀稿,自然是萬二分高興,大力支持。

出書過程漫長,每次收到栩可爸通知,例如出版社的排版構思又或是栩可爸對文章的意見,跟過百位參與者跟進及匯報,從每封電郵的用字,可以想像栩可爸媽每日下班後,照顧完兩位小朋友之後仍為圖書花心思,要兼顧出版社的商業利益和參與者的感受,當中的辛勞非我個人能擔當,起碼自己就沒有如此魄力,這並不是我沒有時間去做,而是我選擇了臨睡之前只想看由靚仔擔正的日劇,又或是打一兩鋪機,然後舒舒適服上床搵周公。

栩可爸媽的圖書雖屬自資出版 與出版社合作出版,不過 有些商業決定,仍然要聽從出版社之議,本來應該高興參與者反應熱烈,但可惜因為反應太熱烈,收到超過一百篇文,出版社一錘定音,只刊出一百位參與者的文章及相片。為此,栩可爸媽煩惱如何向落選者交待,參與者的願望同事實有落差,實情非不已。

圖書已經出版了,我還未看成書,不知道自己是否落選佳麗之一,但我想圖書能實現,栩可爸媽著實功不可沒,自己僅花了一點時間而已,而且當中的參與過程,寫文的時候要思考,將想法在另一個媒體上實現,加上栩可爸媽對文章的客觀評價,整個參與過程中,我是有所得著的,而且光是能參與我已經很榮幸,文章要是落選了,只好嘆自己文筆粗糙,得不到商業機構青睞。

之所以有感而發,是因為看到有人說遭栩可爸媽「欺騙」,首先栩可爸媽是義務籌辦,其志可嘉;其二文章選擇乃出版社要求,商業決定非栩可爸媽能控制;其三,被「騙」的人,「損失」的是寶貴的時間,但參與過程之間,相信當中定有得著,無橙都有個桔,總不志於乜都無吧?

有人可能會問,付出了但沒有預期回報,有負面感覺不可以嗎?當然可以,例如對出版社安排感到極之失望;對參與者反應熱烈導致自己落選感到沮喪;對栩可爸媽沒有承諾刊登文章感到不服氣等,是可以及理解的,但用上「欺騙」二字,指控太過嚴重了。

圖書出版目的要彰顯母愛,我個人的價值觀深信,參與過程比結果更為重要,參與者皆已為人母,希望今次其他人能與我一樣有所得著,將心比己,收回有關指控。母愛的付出是不計成本和回報的,做善事亦屬此列吧?相信栩可爸媽收到每一位參與者的文章,感動之餘亦會加強他們的出版信心,沒有參與者的支持,圖書會沒法出版,自己的努力能助人夢想成真,也算得上是美事吧?

再講,圖書出版後,就算幾暢銷也好,存在別人的書架上日子不會地久天長,最終只會變成廢紙一堆,埋在堆田區裡,又何需為將會灰飛煙滅的事動氣呢?

我明白,負面情緒爆發需要發洩,我希望落選人士批評完後,能看看拙文,想想自己的付出得到甚麼回報。參與過程比結果重要,此話不單是我說的,Pixar 的Cars,主角Lighting McQueen 連朝思暮想的冠軍獎杯都可拱手讓給對手,為的就是希望另一名對手The King 能在退休終戰完成賽事,連小朋友看的動畫也說出這樣的道理,作為母親更應付諸身教,以身作則,經驗讓我知道,孩子最會模仿自己,想孩子變成甚麼人,自己就先要變成那樣的人。

以上種種即使落選者不同意也好,寫此文不是為了爭執甚麼,只是為栩可爸媽感到不值。

update:栩可爸來郵更正。

當日今日:
  1. 2010:  南非世界盃:有今生無來世(0)
  2. 2008:  生日會速寫(6)
  3. 2005:  !@#$%^(6)
  4. 2001:  暢飲星期六(0)

3 Comments

  1. 昨天在lousy ma那邊也知道這本書。很有意義呢, 我會買一本支持的。

  2. Vinncy
    10:29 on July 16th, 2009

    不知從那裡可以購買這本書呢? 書的名稱是什麼? 我想買一本作為支持.

  3. nikita
    11:14 on July 16th, 2009

    @amy: 多謝支持!

    @Vinncy:抄自Lousy Ma 介紹 【一百。母親】由 Mguru 小書局出版,售價港幣89元,全書二百多頁彩色印刷,大約七月中先在香港各大書店發售,7月22-28日於灣仔香港會議展覽中心香港書展推廣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