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4
May
為殉職的公務人員開一個條目究竟有甚麼問題呢?他們都是英雄,英雄的事蹟值得我們記載和紀念,他們不是由「媒體或網民炒作出來的新聞人物」,連frjj 的條目也有了,即是說明,無論一個人有幾垃圾同幾英雄,他們在社會留過痕跡,成了公眾人物,後人想知道他的事蹟,也就可以開一個條目。
有一些反對意見說條目寫得垃圾,例如離題,不中肯,寫得差可以改;有些說可歸納到另一條目;我沒有意見,也不反對,例如合併到浩園的名單。有一個意見真是唔插唔得:
是不是所有因公殉职的人都可以写进百科?在这个传媒疯狂的时代,因公殉职的人几乎都会成为传媒大肆报道的对象
若因公殉職也不能上頭條,除非有其他天災人禍,否則是正常不過的事。後半句的邏輯完全錯晒,應改為「在这个传媒疯狂的时代,只要像frjj 的都会成为传媒大肆报道的对象」才對。
我想問問這位意見者,媒體不瘋狂的時代,因公殉職的人應會怎處理呢?









09:55 on May 25th, 2007
些少OT.
上頭條ok,不過好睇報章係米/同點以表揚為名,而以娛樂新聞形式狂揭狂刮狂爆以故人士甚至相關在世人士既私隱,推銷悲劇為實。
雖然有云放得上blog就係open,但係以訊息傳送既威力來講,同傳統傳媒比較,blogs仲差好遠,放幅自己既相片係自己個blog,yes, it’s open, 不過同將幅相登上報,卻係兩回事;係中環搵支街燈係上面貼篇文,open 2,同將佢登上報亦係兩回事。
報章話係報導,well,咁商台阿胃0又算點?!毫無目的,齋玩煽情,囉埋人隻歌來播,赢聽眾廣告商芳心,咁有無用任何形式分番份比死者家人?!又係果句,人地可以donwload來聽係一件事,dub出來係大氣日播夜播又係另一回事!
都係果個keyword: RESPECT
10:13 on May 25th, 2007
第一日上頭條就係表揚啦,第二日上頭條就超級頂唔順,揚晒佢d 私人野,一d respect 都無。